委托開發管理,是以契約形式向委托方提供房地產項目全過程開發管理服務:導入綠城品牌、派駐綠城團隊、執行綠城產品標準、營造綠城產品,通過銷售體現綠城產品價值,最終實現管理創造價值。
代建合作的價值說明
代建合作的終極目標是讓委托方輕松賺錢,代建方通過品牌輸出,管理輸出以及資源輸出的核心能力為委托方管理好項目。主要合作價值如下:
1、關于綠城品牌輸出,將會為委托方帶來銷售價格提升,營銷費用降低,銷售節奏加快,管理成本降低等機會。
2、關于綠城管理輸出,將會為委托方帶來開發節奏加快,財務費用降低;產品品質提升,維修費用降低;品牌團隊背書,融資能力增強;合理稅務籌劃,開發利潤提高;客戶滿意增加, 綜合效益提高等機會。
3、關于綠城資源輸出,可以進行集中采購,材料設備費用降低;服務整合,項目綜合價值提升;資金支持,緩解階段資金困難等。
4、關于綠城團隊輸出,綠城強干的專業的團隊將為委托方帶來專業領域的系統規范,高于國家標準的工程營造管理水平以及導入全國領先的全齡化園區服務體系。
代建管理范圍
前期管理、規劃設計管理、成本及運營管理、工程管理、營銷管理、竣工驗收及交付管理、客戶服務及房產保修管理、前期物業服務咨詢管理及園區服務、檔案管理、行政及人力資源管理等。
代建雙方的責權利說明
1、委托方作為項目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籌措項目開發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擁有項目開發中的投資決策權、收益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承擔項目投資風險,同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對代建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應承擔的各項工作的具體實施進行監督、控制和管理;
2、代建方作為委托方的受托人,具體負責項目管理,統籌、整合、管理相關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建筑施工單位、營銷策劃單位等專業機構,嚴格控制項目成本、質量和工期,盡最大努力控制其受托管理事務范圍內的風險,同時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取相應的報酬和收益;
3、項目建設活動實行合同制管理,項目開發建設及營銷過程中的所有合同均由委托方與第三方簽訂,由代建方負責合同履行中的全過程管理。
4、涉及項目開發建設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款、設計費、工程款、銷售費用等由委托方按實承擔。項目公司日常管理費用通過年度預算控制,按實在項目公司列支。